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义乌海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践行人民海关为人民宗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职能作用,有效服务辖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今天,我们邀请了义乌海关副关长龚宁宁和义乌海关知识产权科科长楼旭霞就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和保护为主题与各位网友开展交流讨论,让我们欢迎!
龚宁宁、楼旭霞: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龚关长您好!1994年9月起,中国海关开始在进出境环节对知识产权实施保护,近30年间,海关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打击侵权与服务创新并举,收到了来自国际组织、行业协会等的诸多赞誉。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权利人企业,尤其是国内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和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于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保护非常有兴趣,所以有一些问题想向您请教一下。
龚宁宁:好的,主持人。我一定尽我所能详细地告知。
主持人:第一个问题就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有什么好处?
龚宁宁:一是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在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权利人的联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识产权情况、侵权嫌疑货物情况、有关图片和照片等情况,使海关有可能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并主动予以扣留。
二是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海关对发现的侵权货物则有权主动中止其进出口,并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理。
三是减少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成本。比如在海关依职权保护模式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同时还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总担保。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事先未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必须提供与其要求扣留的货物等值的担保。
四是可对侵权人产生震慑作用。海关对进出口侵权货物予以没收并给予进出口企业行政处罚,尽早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对那些过去毫无顾忌地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警告和震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地尊重知识产权。此外,有些并非恶意出口侵权产品的企业也可以通过查询备案,了解其承揽加工和出口的货物是否可能构成侵权,从而避免发生无意识侵权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情况。
主持人:听了龚宁宁副关长的介绍,了解了原来备案有这么多的好处。那第二个问题,现在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哪些便利之处?
龚宁宁:一是实现网上办理。只需登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子系统”的网站(网址:http://202.127.48.145:8888/),按照用户注册、填写提交备案申请数据的流程进行申请,海关总署会自备案申请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备案申请或者驳回备案申请的决定。
二是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备案费”,目前备案费已取消。
三是可以委托办理。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委托境内代理人提出申请,只要出具规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可以登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子系统查看。
四是可以续展备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自备案生效之日起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不足10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超过10年的,备案有效期最长为10年。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提出续展备案的书面申请并随附有关文件。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龚宁宁副关长对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相关讲解,相信大家也对备案的基本状况有了一定的了解。那接下来我们来听听网友对于备案和保护都有什么具体问题吧。
网友1:我们是一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出口企业,我们自己商标也刚注册,还没来得及向海关申请备案,近期我们发现有些不法分子假冒我们的商品出口,请问怎样才能保护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
楼旭霞:企业发现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联系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企业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会立即书面通知企业,企业可以据此提出保护申请。
网友2:我司想从事市场采购贸易,采购的货物出口时想贴自己的商标,请问如何备案?
楼旭霞:先进行收发货人备案。根据《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公告),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您可以登录试点市场所在地区的市场采购联网信息平台进行经营主体备案操作。完成经营主体备案后,您可以通过单一窗口申请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网友2:收发货人备案完成后,再怎么进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楼旭霞:收发货人备案不是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的前提,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不需要进行收发货人备案,就可以直接登录前面提到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子系统”的网站(网址:http://202.127.48.145:8888/),按照用户注册、填写提交备案申请数据的流程进行申请,海关总署会自备案申请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备案申请或者驳回备案申请的决定。
网友3:您好,我们是国内企业,想咨询一下知识产权备案与否在保护上有什么区别呢?
楼旭霞:如果没有备案,只能在您发现有侵权嫌疑的货物即将进出口时,临时向海关申请保护措施,这样就被动了;如果在海关有备案,海关一旦发现疑似侵权货物,就会依职权主动中止通关程序并通知您。
网友3:那备案之后,如果涉嫌侵权的货物被海关查到了,我们需要怎么做呢?
楼旭霞:海关会制发《确权通知书》和相关货物的照片给您确认是否侵权,您还可以申请来现场看个仔细。如果认为不侵权,就书面反馈海关放行货物;如果认为侵权,您需要提交保护申请并缴纳担保金,海关就会依法对侵权货物进行扣留,当然,如果有总担保就不用每次都缴纳担保金了。
网友3:总担保?我要怎么申请呢?
楼旭霞:凭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向海关总署申请,担保金额就是您上一年度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之和,如果不足20万元的则为20万元。目前总担保仅适用于已在海关备案的商标权的保护。
网友3:清楚了。那侵权企业交的罚款会赔偿给我们吗?
楼旭霞:当然不是,这些罚款将全部上缴国库,不过您可以去法院对侵权企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进行民事赔偿。
网友4:如果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情况发生改变后,是否需要向海关总署办理变更或注销?
龚宁宁:知识产权备案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给他人合法进出口或者海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有关备案,也可以主动撤销有关备案。
网友4:那知识产权备案被海关撤销了,是否还可以重新备案?
龚宁宁:海关总署撤销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自备案被撤销之日起1年内就被撤销备案的知识产权再次申请备案的,海关总署可以不予受理。
网友4:原来是这么回事,看来权利人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知识产权权利情况是否发生改变了。还有最后一个问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账户和密码遗忘了,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龚宁宁:如果遗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账户和密码,可以向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知识产权处申请查询上述信息。电子邮箱:ipr@customs.gov.cn。
网友5:您好,我是一家贸易有限公司,前几天申报的一批帽子被海关扣下了,我们这批帽子都是有授权的,怎么还说侵权呢?
楼旭霞:如果权利人未将您公司作为知识产权合法使用人的信息登记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上,海关就会通知权利人来确认该批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遇到上述情况,您可以联系权利人及时在备案系统维护相关信息,也可以提供授权的相关文书,由海关转给权利人核实,这样就可以加快速度啦。
网友5:好的,那如果正常走程序,还要等多久我的货物才能放行呢?
楼旭霞:权利人要在收到确权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海关是否侵权,如果确认是授权产品或权利人不申请保护的,没有别的问题就可以放行了。
网友6:我们公司那个涉嫌商标侵权的手提包案件什么时候能出调查结果啊?
楼旭霞:依照规定,我们会在扣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被扣留的货物是否侵权进行调查认定。请您积极配合海关调查,尽早把案件相关材料提交过来。
网友6:那我们可不可以提供担保先把手提包放行了呢?
楼旭霞:这类案件不能凭担保放行。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原因,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对于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海关总署网站查询有关信息。感谢龚宁宁副关长和楼旭霞科长做客在线访谈,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再见!
龚宁宁、楼旭霞: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