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方便企业、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信访诉求,现将该关信访渠道(包含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的接收渠道)公示如下,供需要信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阅。
信访工作机构:平潭海关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如意路与兴港中路交叉口东南侧金井湾跨境电商物流园综合办公楼平潭海关;
邮政编码:350400;
信访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8:30-12:00,14:00-17:00;周五8:30-12:00,夏14:00-17:00冬13:30-16:30;
投诉(查询)电话:0591-24315766;
电子邮箱:pthgbgs@customs.gov.cn;
来访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如意路与兴港中路交叉口东南侧金井湾跨境电商物流园综合办公楼718平潭海关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