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方便企业、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信访诉求,现将该关信访渠道(包含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的接收渠道)公示如下,供需要信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阅。
信访工作机构:马尾海关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7号;
邮政编码:350015;
信访接待时间:8:30-12: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投诉(查询)电话:0591-83980020;
电子邮箱:mwhgbgs@customs.gov.cn;
来访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7号马尾海关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