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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4:14 文章来源:杭州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3年度丽水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丽水海关办公室,地址:丽水市人民街597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305156;电子邮箱:ls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本关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情况。对照总署、总关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完善《丽水海关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编制完成《丽水海关依申请公开指南(2023)》《丽水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公开内容、时限、主体等关键内容,并通过公示栏电子屏向社会公告,为申请人依法获取海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防止因遗漏、延误、内部衔接不畅等问题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建立“办公室统筹一致对外,事项办理部门具体承办”的模式,打通办公、法规、业务科室链条,统一答复口径,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争议。

  (二)丰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定期对人民街、城北街和三个驻外科室办公区线下公开专栏维护更新,明确本关各部门履行公开主体责任,通过显示屏轮播方式向公众公布,对所公开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在办公大厅设立对外咨询服务专窗,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业务与政务咨询受理和办结工作的通知》,明确“首问负责制”“闭环管理制”,确保群众咨询有对接、有跟踪、有答复、有闭环。

  (三)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诉求。针对新政策和辖区企业咨询较多业务,编辑和参与《山川翻涌,方寸盛夏-海关助力你选露营装备》等各类政策普及微信。在丽水发布、青田发布、龙泉发布等地方媒体平台推送政策解答专题稿件3期。报送的《<食品安全法>中关于进口食品的那些事儿》获丽水市食品安全“说法”大赛组织奖。为重点行业定向编制发放《半导体产业海关政策汇编》《丽水海关半导体产业服务团服务卡》《丽水海关加工贸易政策告知书》。与地方政府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针对半导体产业、汽摩配行业等重点行业组织13次大型集中宣讲会,涵盖辖区外贸企业超240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政务公开队伍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我关发挥专业规范提升组作用,聚焦新查检业务系统、AEO认证等重点内容,开展各类专题培训13批次,范围涵盖部门负责人、各专业组成员、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和新录用干部。持续推广“法护侨乡”普法品牌,全年开展政务公开、法治相关工作培训8

  (二)目前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科技化运用不够,在智慧海关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何运用科技力量,让政务公开办理更高效、规章制度执行更到位、群众知晓度更广泛、获取方式更便捷,这是我关下一步工作思考的重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报告,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丽水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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