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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0:03 文章来源:福州海关 【字体: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4年度榕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与榕城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312号,邮编:350013,电话:0591-63079000,传真:0591-63079009,电子邮箱:rchgxx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榕城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秉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海关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榕城海关聚焦海关执法、服务、管理等关键领域,运用官方网站、业务现场、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样化渠道,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针对热点问题和重大政策调整,及时释疑解惑,主动引导舆论,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举办6期“风雨无阻 与你有约”面对面政策宣讲会并开展“微直播”,分析外贸形势,宣讲最新政策,剖析典型案例;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特邀监督员走进海关”等活动,通过挂钩帮扶、现场办公、问题清零,收集103个问题均得到解决;以《出口食品安全信息资讯》为载体,推出“助力闽茶扬帆远航”“预制菜出口指南”“水产品养殖”“食用菌”等专刊,为特色食品企业高效“出海”定制解决方案。2024年获得各级媒体宣传报道255篇次,其中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网等主流媒体报道达23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线上线下申请受理渠道,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申请有记录、办理有流程、答复有依据、存档有规范。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准确答复,未出现被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责任,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要求。定期梳理和检查已公开信息,及时清理失效信息,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官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政务服务场所,发布海关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服务指南等内容。畅通咨询渠道,公布值班电话及45个处(科)室办公电话,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同时落实首问责任制,梳理常见问题,规范答复口径,努力为群众提供准确、清晰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由各部门选派专人组成政务公开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外公布政务公开电话和邮箱,及时处理公众投诉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8

行政强制

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年报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检查发现个别派驻单位现场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采取政务公开场所所属部门定期自查、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及第三方行风监督员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年内未发现更新不及时情况。

  (二)目前存在问题。

  今年办公场所搬迁期间,尽管已在官网发布搬迁信息,同时以公函形式告知市主要部门,但仍有外单位将文件误寄至旧址,反映出主动公开信息传播有效性与覆盖范围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榕城海关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榕城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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