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进出境物品监管类 |
| 【文 号】 | 福州海关公告2023年第3号 | 【发文机关】 | 福州海关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5号 | 【生效日期】 | 2023年12月25号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有效 |
为促进海峡两岸交流,经海关总署批准,现放宽马尾琅岐-马祖、黄岐-马祖直接往来航线旅客携带的进境台湾高粱酒数量限制,从每人4瓶(总量不超过3升)放宽至每人6瓶(总量不超过4.5升)。本公告自2023年12月2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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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公告2023年第3号(福州海关关于放宽马尾琅岐-马祖、黄岐-马祖直接往来航线旅客携带进境台湾高粱酒数量限制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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