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福州海关公告2020年第3号(福州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字体: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综合类
【文  号】 公告〔2020〕第3号 【发文机关】 福州海关
【发布日期】 2020-08-14 【生效日期】 2020-08-14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有效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福州海关决定全面试点应用海关无纸化应用支撑平台,进一步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口货物申报。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进行货物申报时,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

  二、出口货物申报。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进行货物申报时,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集装箱适载、出境包装等无纸化随附单证申报,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

  四、免于提交的单证由企业留存,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行提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公告下载链接:

  福州海关公告2020年第3号(福州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doc

  福州海关公告2020年第3号(福州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pdf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