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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5:55 文章来源:福州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梳理2022年度福州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福州海关门户网站(http://fuzhou.customs.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福州海关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邮编350015;电话:(0591)87081207;电子邮箱:fzhgxx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精细化做好主动信息公开。一是明确全年工作要点。根据关区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福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检查方式,逐条抓好落实。二是梳理拓展公开内容。通过门户网站、两微平台和业务现场,梳理更新关区各单位业务办理查询渠道和信访联系方式,更新依法分类办理信访事项清单等。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目录公开文件信息34条次,发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47条次。三是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关区对外提供公共服务事项的各事业单位均参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梳理公开事项,制定公开目录,完善公开内容,主动发布预决算等各类信息。

  (二)规范化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022年福州海关本级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6件,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申请公开内容主要为进口食品报关相关单证和海关统计数据。各项申请均按时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多元化建设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增设热门专栏。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海关科普”等3个专题栏目。二是创新公开方式。推广“屏上见”“码上见”等更加高效便民的公开方式,通过“扫一扫”指南“二维码”,实现“码”上获知办事内容、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基本信息。三是优化热线服务。持续发挥12345热线福州海关分中心作用提供优质服务,通过部署远程接听等方式实现疫情期间福州海关12360热线对外服务“不间断”。

  (四)便利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总署热线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7篇,门户网站发布转载政策解读内容53篇,福州海关新媒体发布便利措施、办事指引等1051篇。二是高效响应诉求。答复门户网站业务咨询275件,网站留言331件,“政企直通车”“问题清零”诉求件5件,本级机关办理12345诉求件234件。福州海关12360热线接听解答咨询15042件,热线架起群众满意的“连心桥”案例被《中国国门时报》《福州日报》、学习强国等多家报刊和网络媒体报道。通过门户网站开展政风行风问卷调查。

  (五)科学化落实政务公开监督。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设置考核事项和考核指标,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考核。对上一年度考核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抓好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福州海关本级机关公开年报中提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进一步增强。

  上述问题在2022年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先后开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项培训2次,参训人数230人次。二是加强工作提醒。针对基层在办理政务公开中常遇到的问题多次以工作提醒、案例点评方式开展指导,督促改进工作。三是实行以干代训。选拔基层干部在机关跟班学习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培养。

  (二)目前存在问题。个别业务部门发布信息时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发布时效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个别信息调整变化后更新不够及时。下一步将加强指导和监督,综合运用通报、考核等方式督促整改,进一步强化关区政务公开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级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福州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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