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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4:57 文章来源:福州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1年度福州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福州海关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邮编350015;电话:(0591)87081207;电子邮箱:fzhgxx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福州海关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一)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一是规范公开要求。编制《福州海关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要求,部署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优化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部署,梳理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展示。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整合发布行政执法相关事项,优化查询展示方式。三是做好日常公开。修订《福州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和行政审批事项调整,调整修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更新关区办事指南。综合运用业务现场、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做好主动公开。

  (二)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2021年福州海关本级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5件,申请事项集中在进出口食品安全和海关统计数据,较上年同期增长67%,均按时办结。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优化政务公开服务能力。一是强化政策宣贯解读。通过门户网站发布转载政策解读信息54篇,海关总署新媒体发布办事指引35篇,福州海关新媒体发布便利措施、办事指引等709篇。联合省商务厅等部门举办“助力万企成长”外贸辅导,推送RCEP培训视频,惠企2000余家。二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特别是在福建发生本土疫情期间,通过新媒体发布企业办事、人员检测等信息。三是提升咨询服务水平。福建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福州海关分中心正式挂牌,办理12345平台转办件216件,满意度100%。接入福建省“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回应中小微企业经营诉求4件。热线全年解答咨询13772条,服务案例入选全国海关系统《海关12360热线:传递“关”心服务人民》热线优质服务典型案例之一。

  (四)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一是对内加强监督指导。编写《福州海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访基层收集工作建议,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调研,摸清基层政务公开底数。围绕依申请公开办理开展专项抽查检查,通报存在问题并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对外倾听意见建议。通过微博微信、门户网站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门户网站开展的热线满意度调查中,共征集1003份调查投票,其中97.69%的网友给予满意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福州海关本级机关公开年报中提出,随着门户网站“业务咨询”栏目咨询件数量的增加,涉及到内部转办问题上,一些转办机制流程还有所欠缺,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流程,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及时有效地处置广大网友的诉求。

  上述问题在2021年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健全批办转办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审批程序、监督机制等,加强政务公开部门同职能部门、业务现场的联系协调机制,通过下发督查督办单、电话催办等方式,不断提升咨询服务质效。二是优化自助办理渠道。完善办事指南,通过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发布各类办事指引,并建立关键字查询等渠道,便于用户迅速获取所需信息。三是提升咨询答复能力。多个隶属海关接入所在地12345热线平台,回应咨询求助。提升线下咨询答复水平,在政务服务大厅建立综合窗口集中受理现场咨询,对关区1个业务现场落实首问责任不力的情事,通过工单立即督促整改。2021年办理门户网站各类咨询及留言262件,办理答复时间缩短至1.16天(含节假日及休息日)。

  (二)目前存在问题。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有待进一步增强。受疫情影响,2021年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线上培训、抽查检查等方式进行指导,现场走访基层仅2次。下一步将结合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工作加大现场指导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级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福州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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