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繁体中文 登录 中国海关 使用帮助  
政务公开 福关概况 领导简介 领导活动 福关通告 组织机构 联系方式 历史沿革 福关统计
信息资讯 海峡两岸 报关协会 海西建设 海关俱乐部 纠风之窗 网上直播 统计分析 政策解读
办事服务 行政许可 办事指南 下载中心 电子口岸 关税业务 通关业务 报关员管理 企业管理
交流互动 业务咨询 人民来信 关长信箱 在线访谈 走私举报 网上调查 征求意见 来信反馈
在线查询 商品信息 通关参数 知识产权备案 归类信息 化验信息 海关法规 海关通告 五五普法
当前位置:首页 >>
 
  莆田口岸首次进口大宗石油产品  
2008-08-14

为满足我市及周边地区不断增长的道路和市政建设需要,同时弥补国内石油沥青产量不足的状况,近日,厦门某贸易公司向莆田海关申报进口石油沥青3000多吨,缴纳两税共计300多万元,这也是近年来该口岸首次进口的大宗石油产品。

对此次进口的大宗石油产品,莆田海关提供了高效周到的咨询及通关服务,对其采用“提前申报”的方式,确保货物及时进口顺利清关。

“提前申报,实货放行”是企业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出口货物运入海关监管场所前3天内,能确定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即可提前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并递交有关单证,货物运抵后由海关监管现场直接快速验放通关。这一新的通关模式改变了货物到港后方可办理通关手续的传统方式,这意味着货物尚在生产线上只要确定2至3天后能出口,就能申报,从而大大缩短办理通关手续耗用的时间和货物在港的滞留时间。

据悉,“提前申报,实货放行”快速通关模式在这市实施2年多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不仅加快了物流速度,提高了口岸吞吐能力,满足了现代社会“零库存”生产方式的需要,而且有利于减少仓储、租箱等货物滞港费用,帮助企业降低贸易成本。

【评论】【关闭窗口】【打印文章】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版权所有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    邮编:350015   电话:0591-87082999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