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海关887艇工程维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州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竞争性谈判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人民币88万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是船体油漆,甲板、尾轴、轮机及相关项目检修保养与之有关的船体构件和管路系统。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 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由经贸委颁发造船资质证书或国营造船厂资质及工商部们颁发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有平行排架设备,投标人维修地点应在福州市五区八县内的企业。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不需要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没有提供以上证明文件、证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6 月 8 日至2009年 6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竞争性谈判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指定帐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转账或现金形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6 月 30 日 10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海关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
地址: 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 , 邮编: 350015 ;
电话: 0591-87082294 , 传真: 0591-87082292 ;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99号景盛大厦706,邮编:350011
电话: 0591-62155268, 传真: 0591-62155268
联系人: 黄先生 黄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帐 号:351008020018000787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