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海光汽修厂场所及设备竞租报价的通知(二)
(补充通知)
现就汽修厂竞租报价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 原海光汽修厂场所出租总面积为2754平方米。其中空地面积为197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36平方米。食堂和办公室二层为188平方米,车间及二层仓库为1122.4平方米,修车棚为126平方米。
二、 竞租报价起报价为3万元,报价超过3万元的,应以千元整数为单位递增。
三、 竞租报价方应具二类以上整车维修资质。
四、 获租方预交之报价保证金即转为承租押金,多还少补。押金至租赁期满,如未续租无息退还。
五、 获租方应按月交缴租金,以先交后用为原则,每月5日前交缴下月租金。
六、 竞租方如违背《关于原海光汽修厂场所及设备竞租报价的通知》及本《补充通知》意向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87082282 13305021638
此致
福州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二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