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00000002484053J/2026-00235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6年03月03日 | |
| 【标 题】 | 杭州海关关于送达失信企业认定告知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信企业告知书(杭关告〔2026〕5号)) | ||
杭州嘉纳隆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CJ5K8J4Q):
你单位有以下情形: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6个月仍未缴纳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追缴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价款,并且超过1万元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你单位作出认定失信企业决定,并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失信企业认定告知书》(杭关告〔2026〕5号)(详见附件)。因你单位备案地址无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且备案电话无法联系,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公告送达上述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告知书有异议的,可于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关书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2号。
联系电话:0571-56663018。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失信企业告知书(杭关告〔2026〕5号)
杭州海关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