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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机场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1:03 文章来源:杭州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3年度杭州萧山机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办公室,地址:杭州萧山机场翔越路海关大楼;邮编:311207;电话:057186660117;电子邮箱:jc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公开职责。规范主动公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关总署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履行主动公开职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组织学习《杭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及新修订的工作规程,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梳理本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中登记、回执、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建立对所公开事项内容审核、把关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积极建立政务公开主管科室和相关业务科室间的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对本关区以及外关区已办理案例的复盘讨论和学习,提升答复文书和办理过程规范化水平,降低被行政复议及诉讼风险。

  (二)以亚运保障为契机,强化海关政策宣讲。完善通关现场亚运氛围营造,做好环境布置,突出海关元素,提前针对亚运新闻各项节点开展提前谋划,并按计划加强落实,强化与主流媒体的沟通,新闻宣发方式从被动式的约稿向主动式的投稿进行转变,在亚(残)运会期间,相关累计在央视新闻联播播出9次,在人民日报、新华社、浙江日报等省级及中央级媒体录用186次。线上线下针对亚(残)运会通关须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内容开展专题宣传,走进长龙航空、机场公司、货站等区域现场为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主动对亚运相关的通关问题开展解读,相关内容在《法制日报》、《中国国门时报》等获得整版刊发。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打造阳光业务现场。以T4航站楼启用以及东区国际货站投运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线下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用好岗位牌、业务现场LED屏、各类专窗等载体,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围绕企业群众关心的重要政策和热点问题,结合食品安全周宣传、“12·4”国家宪法日、“8·8”海关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积极开展各类线上线下主动宣传和政策讲解,推动海关政策从企业申请获得海关主动推送转变。实行关长接待日制度,每月安排一名党委委员接访,广泛征集企业群众对海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打通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一公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7

  行政强制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我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信息在内容丰富性、更新及时性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经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进一步强化与地方党委宣传部、地方媒体开展交流与沟通,针对属地需求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满足公众需求。

  (二)目前存在问题。我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制度完善、队伍培养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报告,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萧山机场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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