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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4:09 文章来源:杭州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3年度湖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湖州海关办公室,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龙王山路18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599085;电子邮箱:hzhc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完善制度,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提升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按照《湖州海关推进落实〈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实施方案》《湖州海关依申请公开指南》,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杭州海关门户网站,明确专人专岗专号负责本关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理清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主办部门、法规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时限,保质保量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二)畅通公开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完善现场政务公开公告栏配备,加强现场电子化设备保障,确保各现场对外窗口政务公开栏配备全覆盖。聘请执业律师作为本关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复杂疑难事项的研究和办理,建立会商机制,共同研究形成办理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接听机制,明确程序节点,规范接听用语,耐心向申请人做好说明和答复。强化与地方政府、法院、信访管理部门联系配合,加强沟通交流和学习借鉴,提升本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三)强化对外宣传,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深化“家本工作室”品牌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共性+个性”的方式,聚焦“8·8”海关法治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宣传时间节点,开展专题讲座、走访调研、政策宣传会等活动,为企业和社会公众解读海关最新政策,为企业答疑解惑。积极加强新闻宣传,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和推动精准度,通过各级媒体刊发稿件等方式做好海关政策宣贯,一年来我关发布各类外宣稿件495篇,持续放大宣传效果,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2年湖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反映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文书拟制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各部门间政府信息公开协调配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我关认真总结,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杭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等文件,加强优秀政府信息公开文书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文书拟制规范化水平。二是结合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开展专题研讨,强化各部门间沟通交流,根据具体事项明确分工及职责,总结经验,举一反三,提升部门间协调配合水平。

  (二)目前存在问题。由于岗位人员变动调整,目前我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业务水平与高标准尚存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强专业化的培训与指导,特别是需要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报告,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湖州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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