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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0:49 文章来源:杭州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梳理2023年度杭州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杭州海关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路7号杭州海关;邮编:310007;电话:0571—87267180;电子邮箱:hz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职能指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夯实制度基础。印发《杭州海关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杭州海关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进一步明确关区信访工作机制及机构职责,完善主体责任、办理流程、审核程序、工作要求及考核依据等主要流程,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架构起分工合理、权责明晰的关区信访制度框架。

  二是加强职能指导。指导推进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各隶属海关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处置和答复工作,实现隶属海关政务公开操作规程与总关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开展关区政务公开专题调研,听取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题,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优化门户网站管理,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持续推动门户网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关区政务公开指南和制度,设立隶属海关专区,集中展示隶属海关各项工作信息的公开,确保主动公开更加透明和全面。优化网上办事服务、强化网站互动,发挥互联网+海关作用,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政务服务更加便捷。

  二是持续规范日常管理。优化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网站各栏目的责任分工,定期巡检信息发布情况,提升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同时,专人专岗每日接收答复门户网站各类业务咨询、来信留言等。全年,累计答复门户网站咨询、来信留言734条,平均答复用时1.8个工作日,社会效应显著。

  (三)构建高效矛盾化解体系,架起群众满意连心桥。

  一是严密信访制度框架,形成闭环机制。订完善《杭州海关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并以此为纲,修订《杭州海关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杭州海关关长信箱工作规范》《杭州海关关长接待日工作规程》及《杭州海关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4项工作机制,建立“1+X”信访制度体系,形成信访接收、办理、答复、反馈、回访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关区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用好杭关12360热线,服务“声入人心”。杭州海关12360服务热线获评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该热线以保证接通率、答复率、满意率、准确率为目标,坚持简单咨询当场答复,复杂问题限时办复,事后回访问题清零,做到每个咨询形成闭环。全年,我关12360热线累计接听答复咨询来电39323起,平均响应时长4.8秒,接通率达99.19%,处置各类工单133件。同时,我关充分发挥浙江省政务服务热线“分中心”的作用,配合省12345热线积极作为。全年,我关累计接听解答12345热线转接来电43起,公众反馈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9

  0

  0

  0

  0

  0

  19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因受疫情等客观情况影响,总关机关了解掌握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多通过书面、视频调研等方式开展,到各隶属海关业务现场实地调研不足,了解掌握实际情况不深不透,需在2023年度加以改进。

  整改情况:一是借助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场评审,深入各隶属海关开展政务公开专题调研,听取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汇报,摸底各隶属关政务公开软硬件及人员配置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题,确保掌握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实际情况。二是依托政务公开专栏及公开联络员群等渠道,及时宣贯总署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公开邮箱、EMS及电话咨询等方式,抽查关区政务公开接收岗位及联系渠道的日常管理情况,及时通报问题不足,强化问题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二)2023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是推进关区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客观上存在对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的情况。

  二是对企政策宣讲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受客观因素影响,线下渠道开展不够充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关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杭州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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