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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处

发布时间:2019-04-02 15:13 文章来源:杭州海关 【字体:

  行政级别:正处级

  主要职责:

  1﹒拟订关区出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物物种资源和其他应检物检验检疫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开展监督管理。

  2﹒按分工组织实施境内外有关动植物疫情、有毒有害物质信息、出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收集、评议、通报工作。

  3﹒按分工承担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准入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

  4﹒对影响出入境农产品贸易的疫情及其他相关风险因子组织实施风险评估,拟订关区防止重大动植物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的紧急预防措施。

  5﹒按授权承担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过境动物的检疫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6﹒按分工承担出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企业)注册登记、备案管理和场所指定工作。

  7﹒组织落实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境外预检、监装、产地疫情调查和隔离检疫工作,组织外来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工作。

  8﹒组织开展出入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工作规程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除害处理药剂、器械的使用及除害处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9﹒按分工组织落实指定监管场地设施配置标准、验收程序等管理制度。

  10﹒按分工承担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工作。

  11﹒承办杭州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时间:08:3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571-81100212   业务咨询热线:0571-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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