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发布时间:2019-04-02 15:13 文章来源:杭州海关 【字体:

  行政级别:正处级

  主要职责:

  1拟订关区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和检验检疫工作制度;拟订关区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2承担进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3按授权开展输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估、审查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的相关工作。

  4承担进口食品、化妆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和进口商备案管理工作,按分工承担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

  5按分工组织落实指定监管场地设施配置标准、验收程序等管理制度。

  6按分工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境外发生的食品、化妆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接到执行管理部门通报进口食品、化妆品中发现严重安全问题,组织风险评估,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

  7组织实施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工作。

  8组织落实总署根据多双边协议拟订的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要求并开展相关工作。

  9按分工承担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工作。

  10承办杭州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时间:08:3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571-81100232业务咨询热线:0571-12360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