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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监管处

发布时间:2019-04-02 15:15 文章来源:杭州海关 【字体:

  行政级别:正处级

  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人员,包括动植物、食品、化妆品的海关检查、检验、检疫以及人员卫生检疫工作制度。

  2﹒组织落实物流监控工作制度。

  3﹒组织落实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及经营人管理制度。

  4﹒组织落实进出境人员及旅客行李物品、免税商店管理等监管制度。

  5﹒承担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口岸监管工作,承担海关口岸监管环节的反恐、防扩散、出口管制等工作,承担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口岸监管工作。

  6﹒牵头组织实施进出境卫生、动植物、食品、化妆品口岸检验检疫和进出境商品口岸检验等工作。

  7﹒组织落实进出境邮件快件、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等监管制度。

  8﹒组织实施口岸检查、检验、检疫技术装备设施、现场快速检验化验设备保障规划,承担口岸监管工作用犬应用管理工作。

  9﹒承担关区口岸监管业务日常运行监控指挥工作,指导隶属海关开展对辖区口岸监管业务日常运行监控指挥工作。

  10﹒承担关区跨境电子商务整体业务协调与推动工作,指导关区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工作。

  11﹒按分工承担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工作。

  12﹒承办杭州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时间:08:3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571-81100518业务咨询热线:0571-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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